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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活動目的為提供從事以社會科學領域為主之日本研究,並且正在撰寫以日本為研究對象的畢業論文之碩士班在學研究生,前往日本収集資料及進行實地訪談之機會,以期促進在台灣的日本研究,並對培育年輕世代的研究者有所助益。


二、活動實施期間
  本活動之赴日期間以14日(含出發日及返國日)之內為限。申請者必須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之間,開始並完成其研究活動。


三、申請資格
  須符合下列所有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從事以社會科學領域為主之日本研究,並且正在撰寫以日本為研究對象的畢業論文之台灣的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赴日期間仍需為碩士班在學學生身分)
(3)具一定程度之語言能力(英語或日語),在日本進行研究無溝通障礙者。
(4)能自行選定訪問機構及合作活動對象,並辦理一切必要之手續者。
(5)健康狀況良好,能在日本從事研究活動者。
(6)原則上以申請時年滿30歲以下者為優先考慮。
※以沒有長期停留日本經驗(3個月以上)且過去未曾參加本活動者為優先考慮。


四、注意事項
(1)在同一期間內不得重複接受其他機構之獎助金。若出現重複的情況,只能選擇其一。此外,為了接受其他機構之獎助金而變更研究活動之開始日期或期間者,本協會將不予承認。
(2)原則上本協會不接受獎助金提供期間結束後之自費延長停留。若因不得已之理由自費停留日本,必須事先通知本協會。自費延長居留者,仍須於2012年3月31日前先行返回台灣,完成必要之手續。
(3)接受獎助金者必須參加在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舉辦之行前說明會(各錄取者赴日前10天左右舉行)。
(4)接受獎助金者必須於赴日期間結束後30日內,繳交經指導教授簽名之成果報告書(A4用紙1~2頁,可使用中文、日語或英語書寫)予本協會。其報告書之版權歸屬本協會所有。
(5)接受獎助金者必須於碩士課程結束後,向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文化室報告碩士論文之主題,並檢附碩士課程畢業證書之影本。


五、支付內容
(1)機票:台灣—日本間最短路徑之來回機票(經濟艙機票)
(2)居留費(含住宿費、國內交通費、研究活動費等): 14,500日幣/日


六、申請方法
(1)請在下列申請資料中詳細填妥所有必須填寫的欄位後(以打字處理 ),將1份正本以及2份影印本郵寄至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文化室(10547台北市慶城街28號 通泰商業大樓,電話:02-2713-8000,分機2413)。若申請資料欄位填寫不完整則不予受理。又,所提出的各項文件資料,一概不予歸還。注意請勿另加封面或特殊裝訂。另,信封上請註明為「為撰寫論文而訪日之經費資助活動」申請書。
➀活動申請書
➁指導教授推薦書
(2) 2011年度經費資助活動申請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七、審查方式
  本協會將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甄選,並於必要時與申請者聯絡及詢問申請內容之細節。


八、結果通知
(1)審查結果將於2011年8月31日前以書面通知。
(2)概不受理親訪、電話或以其他方式查詢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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