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國內碩、博士學生研究胡適,培養以胡適為研究主題之學術人才,設置「胡適研究」獎學金,自2012年起,連續5年,歡迎資格符合者申請。
二、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或學院碩士、博士研究生,以胡適或與「胡適研究」密切相關者之學位論文皆可申請。
三、受理申請時間:
每年1-4月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及胡適紀念館網站發布,接受申請,至當年7月31日截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四、申請辦法:凡有意申請本獎學金者,請備妥下列相關文件、資料以掛號郵寄,並於信封上註明「胡適研究獎學金申請」字樣。
(一)申請人須檢具「申請表」一份(申請表.doc下載)。
(二)論文全稿及摘要一式五份,須為當年7月31日前通過考試。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五)上述資料,請寄到11529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收。聯絡人:莊小姐 02-2782-1147。E-mail: hushih@gate.sinica.edu.tw。
(六)申請資料及附件,不予退還。
五、獎勵名額與獎學金額
(一)碩士論文每篇獎勵新台幣參萬元整,若干名。
(二)博士論文每篇獎勵新台幣陸萬元整,若干名。
六、評選結果
(一)每年於10月31日前,於近代史研究所及本館網站公布,並以書面通知申請者;
(二)每年12月31日以前頒發獎學金。
七、注意事項
(一)獲獎論文出版或發表時,應註明「本論文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獎助」字樣。
(二)如有侵權情事發生,本館應撤銷獎助,得獎人應繳回獎學金,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留言列表